









品牌历史:1886年5月8日,美国药剂师约翰·彭伯顿在亚特兰大市调制出了可口可乐的原浆,其合伙人弗兰克·罗宾逊将该饮料命名为“Coca‑Cola”,并设计了独特字体。1891年,阿萨·坎德勒正式设立可口可乐公司。1927年,可口可乐进入中国,1979年成为首个重返中国大陆的国际品牌。
口味与系列:经典可口可乐口感清爽刺激,具有独特风味。此外,还有无糖、纤维+、香草味、蜜桃味、草莓味等多种口味,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。
营养成分:以原味为例,每100毫升含热量42大卡、碳水化合物10.6克、糖10.6克、钠4毫克,不含蛋白质和脂肪。
包装设计:其标志性的红色包装和弧形瓶身深入人心,1916年正式大规模生产的弧形瓶已是世界上认知度最高的包装瓶形之一。此外,还有罐装、塑料瓶装等多种包装形式。
退换规则:食品类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(开封后影响二次销售);质量问题(胀罐、漏液、变质、异物、过期、错发、破损等)凭购买凭证,联系渠道或官方可申请退换/赔付,质量问题运费由商家/品牌承担。
质保维权:按《食品安全法》《消保法》执行,保质期内非人为质量问题可追责;开封后发现问题需保留剩余产品+包装,尽快拍照/视频取证并反馈。
签收取证:当面开箱验收,运输破损、漏发/错发立即拍照+联系快递/商家,必要时拒签并留存书面证明,避免签字后维权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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